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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DRG医保付费国家试点 青大附院市立医院等17家医院入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3 14:03:36    来源:青岛日报    浏览次数:418    评论:0
导读

青岛日报7月2日讯 7月2日,我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动员暨培训会议,启动DRG医保付费试点工作。青大附院、青岛市市立医院等17家规模大、病种覆盖全、信息化基础好、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高的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和少数专科医院成为首批试点医院。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青岛日报7月2日讯 7月2日,我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动员暨培训会议,启动DRG医保付费试点工作。青大附院、青岛市市立医院等17家规模大、病种覆盖全、信息化基础好、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高的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和少数专科医院成为首批试点医院。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宣布在全国30个城市启动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我市成为山东省唯一的试点城市,这也是继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试点之后,我市承担的第二项全国医保改革试点任务。试点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医保付费制度进入了全新的改革发展阶段。

  DRG是按照临床诊疗过程相似、资源消耗相近这两个维度,参考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急性期住院病例划分到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DRG是国际上公认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工具,也是医保、医院和医务人员均认可的管理工具,具有病种覆盖全面、医疗成本可量化、医疗质量可比较、医保支付可调控等特点。目前已有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的医保对住院医疗服务使用DRG付费。

  与后付费制的按项目付费相比,DRG付费根据预先设定的DRG支付标准付费,药品、耗材以及医疗服务项目等将转变成医院的成本,医保和医院之间实现了风险的共担,医院获得利益的方式由既往的增加产出变成进行成本控制,激励医院自觉地进行“结构调整”。

  下一步,我市将在国家和省医保局的指导下,按照“规范管理、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工作思路,用3年左右的时间分阶段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创造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打造全国、全省DRG付费样板城市。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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