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与原个人所得税法相比,新个税法初步建立了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征管体制。新个税法总结概括主要表现为减税负、堵漏洞、调征管。
新个税法的“减税负”部分主要表现为提高基本扣除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扩大中低档税率的征税级距、个别收入项目直接打折四个部分。下面来详细对新个税法的“减税负”部分进行解读。
一、提高基本扣除标准
将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除费用确定为每年六万元,即从原来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
虽然减除费用标准低于人们的预期,但是调了总比不调好。
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虽然减除费用标准低于预期,但是在原来的基本附加扣除基础上,又增加了六项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三、扩大中低档税率的征税级距
拉大前四档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级距,直接降低中低收入水平者的税收负担。
四、个别收入项目直接打折
对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收入直接减除20%的费用后计入所得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可以再减按70%计算,实现了折上折的费用减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