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企翼网

关注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AI学苑 » 创新创业 » 正文

房屋出租增值税怎么计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31 11:55:44    来源:汇桔网    浏览次数:365    评论:0
导读

其实租赁房屋也同样需要缴纳税费,因为租赁房屋所得的财产也是个人财产,所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出租增值税怎么计算?下面来介绍房屋出租增值税的计算公式。1、税率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

其实租赁房屋也同样需要缴纳税费,因为租赁房屋所得的财产也是个人财产,所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出租增值税怎么计算?下面来介绍房屋出租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1、税率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税率11%。


小规模纳税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预缴税款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3、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除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外,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虽然每个城市的政策不一样,收取房屋出租增值税的比例也不相同,但可以根据房屋出租增值税的计算公式轻松地计算出来的。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帮企翼发布作品,作者: 帮企翼。来源标注为“帮企翼bangqiyi.com”的作品版权归帮企翼所有,经本站授权后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ngqiyi.com/news/show.php/itemid-2853/ 。来源标注为“***(非帮企翼)”的作品版权归来源网站/作者,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资讯,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bangqiyi@qq.com。
0相关评论
 

2010-2020 bangq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备案号:37021302000522

鲁ICP备19020323号-1

青岛企业网站建设,青岛网络推广运营,营销型网站建设,B2B全网营销,B2B企业电子商务,山东企业网站建设,企业服务平台,产品推广,企业服务,全网营销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