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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新表情刷屏,网友担心这个“狗头”也被抢注商标

   2020-02-11 纳杰知识产权2680
核心提示:1月14日,微信悄悄上线了十款新默认表情,其中包含“吃瓜”“旺柴”“好的”“打脸”等。自从微信更新了表情库后,很多人开始在群里狂发新表情,玩得不亦乐乎。这组新增的表情绝对是注入灵魂了,尤其是这个狗头“旺柴”,真的没有让人失望,一直霸屏着各个对话窗口的聊天中。环球网官方微博还曾发起过关于“微信微博狗头更

1月14日,微信悄悄上线了十款新默认表情,其中包含“吃瓜”“旺柴”“好的”“打脸”等。




自从微信更新了表情库后,很多人开始在群里狂发新表情,玩得不亦乐乎。


这组新增的表情绝对是注入灵魂了,尤其是这个狗头“旺柴”,真的没有让人失望,一直霸屏着各个对话窗口的聊天中。


环球网官方微博还曾发起过关于“微信微博狗头更喜欢哪个”的调查,从最终票数来看,喜欢微博“狗头”的占了多数。




可能因为,微信的狗头扁扁的,眼睛不大也就算了,怎么还有点像被人按上了两根烟的样子?


一旦有了这个想法,就老觉得“旺柴”的眼睛夹着两根烟。再看看微博版的狗头,果然还是它更顺眼些。


尽管大家都这么说,但几乎所有人逃不过真香定律。很多聊天群中发得最多的新表情仍旧是贱贱的“旺柴”,蜗牛纳猜想这个狗头表情很可能会是2020年最受欢迎的微信表情。


说起来,此前不是有过报告么,说2019年最受欢迎表情是“捂脸”。


说到这个“捂脸”表情,就不得不提起2018年与它有关的一个热议新闻了。


2018年9月,有网友发现大家微信聊天中常用的“捂脸”表情被人于2017年11月21日提交了注册申请,其核定使用的范围是服装、鞋帽袜等,并且已处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阶段。




该表情被抢注为商标很快引起了不少网友的疑惑:


1、如果注册成功,会不会影响大家在聊天中使用这个表情呢?

2、微信表情被申请成商标是否侵犯创作者的著作权呢?

对此,“捂脸”商标的申请人金某回应称,自己申请该商标主要用于服装产品,与微信不属于同一领域,所以并未侵权,同时也不会影响网友们在聊天中使用“捂脸”表情。


腾讯方面则回应,将在法定时限内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也幸好发现的早,该商标的异议期限是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11月13日止,只要还在此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异议成立,那么该商标将不被批准。


当然,在有定论之前谁也不好说这个商标是否会注册成功。


可能是因为“捂脸”表情被注册成商标的事情太让人印象深刻,因此有网友担心“旺柴”也会被抢注成商标。


在这里,小编只想说,腾讯公司精着呢。


拿“捂脸”表情来说吧,因为腾讯公司是该表情的著作权人,所以有很大概率可以成功阻止该商标的注册。


后来,小编通过商标公告发现,金某申请注册的“捂脸”商标果然因异议无效了……




也就是说,只要腾讯公司为“旺柴”表情申请了著作权保护,那么即便再有谁将其注册为商标,都会被他们提出异议。


既然这种“狗头”不能注册为商标,那么申请其他图形的总可以吧?


当然可以呢~不过小编建议最好先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进行商标查询,否则最后可能会因为商标近似而被驳回申请。


这里可以参考一下其他公司注册的“狗头”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因为一公司对商标局驳回其第3465490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故而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


1、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具有显著性,其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71188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设计风格、整体外观、持有人所处地域等方面差异明显,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2、引证商标目前处于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


综上,申请人请求暂缓审理本案,并最终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但经商评委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为有效注册商标。


商评委认为:


1、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非电动搅拌器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水壶商品属于类似商品。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均为纯图形商标,设计方式、视觉效果相近。


3、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同时使用在上述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图形商标不像汉字与英文那样有相对具体的标准来判断。主要还是从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来判断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将判定为近似商标。


当然,有些人的图形商标在被判定近似驳回后,可以通过申请复审,只要掌握裁判标准和思维,有针对性的提出诉辩主张,减少裁判的主观性对己方的不利影响,基本上有很大概率可以让自己的商标成功注册。


但如果提出的诉辩主张立不住脚,还是会和上述的“狗头”商标驳回复审结果一样。


总之,为避免出现图形商标近似的情况,企业或个体户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提前做好商标查询的工作,毕竟我国《商标法》有规定,针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都会进行驳回。


在这里,小编强烈建议委托正规、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因为商标代理的经验很丰富,可以帮你快速地查询商标,在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同时,也能有效避免商标驳回复审;若是自己查询,难免会因为自身经验不足而查询到不准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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