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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槐荫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2019-11-15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3830
核心提示: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槐荫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济槐政发〔2019〕1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槐荫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2019年1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槐荫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和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槐荫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济槐政发〔2019〕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槐荫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槐荫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现代产业,增强重点产业竞争力,促进全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总体目标

以增强区域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目标,以吸引境内外企业进驻和培育壮大本地优势产业项目为重点,充分发挥区位、交通、资源、载体等综合优势,完善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以加快发展医养健康、文化旅游、商务会展、消费物流、智能制造五大主导产业为重点,通过引进和培育产业龙头,推动五大主导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创新运作模式,提升重点产业发展的软硬件环境。

(二)坚持重点培育与对外引进相结合。在大力引进区外企业进驻槐荫的同时,着力扶持培育本地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三)坚持规模扩大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在壮大规模的同时,注重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形成产业升级与经济联动发展新格局。

(四)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大力引进和培育重点产业发展的同时,引导辖区企业向重点发展区域集聚,打造产业发展集聚区。

三、产业扶持方向

在整合全区服务业、工业、科技、文化旅游、金融等各类扶持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区财政设立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不低于1亿元(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规模以年度为单位,采取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房屋租赁补贴等形式,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会同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根据产业发展规模、效益等情况,科学调剂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金额。

(一)提升招商引资成效。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增强区域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境内外企业进驻和培育壮大本地优势产业项目,对地方实际经济贡献高的新引进、新设立企业给予奖励,并在租用和购置办公用房、高级管理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引荐人给予奖励;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对外资项目、引进人才给予奖励。(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鼓励总部经济发展。依托西部新城建设,创新总部经济发展模式,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完善功能配套,吸引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和金融业、商贸、文化创意业等产业集团总部、投资总部、营销总部及研发总部入驻,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进行扶持。(区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扶持特色楼宇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楼宇的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大力引进和培育各类楼宇企业,加快发展楼宇经济,引导楼宇企业向重点发展区域集聚,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全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区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创意设计、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文化旅游、动漫游戏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带动力强、成长性好的文化产业项目,加快文化与科技、旅游、资本、创意融合,突出抓好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文化企业聚集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全区支柱性产业。(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引导旅游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我区旅游企业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产业扶持资金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旅游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我区旅游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对引领槐荫旅游产业发展并注册在槐荫的旅游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区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鼓励发展现代会展业。加大对符合全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自主品牌展会的培育、扶持补助,培育会展企业落户槐荫,推动我区会展产业发展、壮大。对引领行业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专业展会,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融合的综合性展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建设金融产业创新试验区。加快金融产业载体建设,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健全金融发展市场体系,建设面向中小企业创业孵化、融资、资本经营和股权投资等金融功能完备的金融产业创新试验区,促进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创新金融等金融产业链发展。依据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支持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债、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融资。(区金融办负责组织实施)

(八)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围绕消费物流主战场的发展定位,着力提升物流产业规模和层次,重点对物流企业上规入库、资质提升、升级改造、运营模式创新等项目进行奖励或补助,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形成以消费物流为特色和主导的物流产业集群。(区经信局负责组织实施)

(九)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促进商贸业提档升级,加快建设一批高档次城市综合体,合理布局购物中心、超市、连锁店等传统商业网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等新兴商业业态,增强城区综合服务功能。支持鼓励批零住宿餐饮业限上企业数量提高和实力提升,对新培育的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限额以上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做强做精特色工业。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步伐,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和信息产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科技化发展,加快补齐工业短板,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加大重点企业引进力度,积极培育中小配套企业,打造医药健康、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主导优势产业链,切实做强做精我区特色工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促进“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培育产业集群,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构建核心竞争力强、规模和质量效益突出的工业体系。(区经信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重点扶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研发投入资金大且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技术标准创制和品牌建设、知识产权运用、科技成果、科技型孵化器及园区载体建设、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等重点领域进行奖励。(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二)培育特色产业园区。对产业发展集聚区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根据投资规模、产业引领、带动就业等不同条件,经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研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引导其聚集发展。(区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新型经济体专项奖补项目、“一村一品”特色经济发展奖励项目和土地规模流转奖补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对乡村振兴带动较大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业相关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金扶持。(区农发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四)奖励驻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进一步激励辖区企业做大做强,真正做到固商稳商,把我区打造成为吸引区域外物流、资金流、人才流的洼地。(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五)奖励新增入库企业。对新引进和培育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给予奖励。(区经信局、发改委、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十六)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对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区相关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提请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附则

本政策自2019年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槐荫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济槐政发〔2016〕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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