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纳杰知识产权编辑整理,内容来源于各市、区政府的出台相关政策以及申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济宁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既定渠道给予20万元奖励。
依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已经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企事业单位实现首件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在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基础上,每个企事业单位再资助3000元。通过PCT阶段申请的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已经授权的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已经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10000元/国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3000元/国家。(每件专利最多资助五个国家)
依据:关于调整和完善〈济宁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
任城区
获得专利授权证书后资助人民币1000元;专利授权后第二年继续维持有效的再资助1000元;经检查验收,该专利已实施转化或产业化后再奖励4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在取得专利证书后一次性资助500元,实施转化或产业化的再奖励500元。国外发明专利在取得专利证书后给予一次性资助10000元/国家,每件专利最多资助五个国家。通过PCT阶段申请的专利资助3000元/件。企事业单位首件授权专利资助。企事业单位获得授权的首件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件,首件实用新型专利资助1000元/件。
引导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增强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对新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0000元奖励,对新列入国家、省、市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0000元、100000元、50000元奖励;鼓励企业开展专利维权,按企业维权产生实际费用的20%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0元。
依据:济宁市任城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
济宁高新区
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对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当年度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按三个国家予以资助;对年专利授权量在10件、20件、30件、50件、100件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当年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核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当年度三类专利授权量在2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兖州区
国内授权实用新型,每件给予400元资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资助。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发明专利)按照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标准执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0元资助(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的授权)。
依据:济宁市兖州区专利资助办法
邹城市
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3000元/件资助。通过PCT阶段申请的专利,给予3000元/件资助。企事业单位实现首件发明专利授权零突破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按照每件一个国家10000元给予资助,每件专利最多资助三个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拨付给第一发明完成人。国外授权专利只资助职务发明专利。
依据:邹城市专利创造资助实施办法
曲阜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对发明专利、职务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维持给予资助,对年专利申请量过2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过10件或年专利授权量过15件、发明专利过5件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专利资助。
依据:关于实施六大工程培育科技沃士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嘉祥县
对新认定(含3年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省、市财政科技经费奖补10万元,其余10万元由县财政奖补。
依据: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明专利5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3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200元/件;国外专利1000元/件(同一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依据:嘉祥县专利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汶上县
对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万元奖励。
加大对职务发明和发明专利资助力度,对职务发明专利、个人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分别资助0.2万元、0.1万元。加大发明专利清零资助力度,对企事业单位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0.3万元。
依据: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
梁山县
国外授权专利,每个国家资助6000元/件,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专利权的,最多按三个国家予以资助。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即PCT)提出的国际申请,资助6000元/件。年授权职务专利5件及以上(至少含一项发明专利)的专利大户一次性奖励5000元;10件及以上(至少含一项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1万元。
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认定的,给予3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3万元。
依据: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微山县
对已经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企事业单位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在国内授权发明资助的基础上,每个企事业单位再资助3000元。对通过PCT阶段申请的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对已经授权的香港、澳门或台湾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对已经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每国资助1万元;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每国3000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依据:微山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
鱼台县
国内专利的资助标准:发明专利在省级、市级资助的基础上,县级再配套资助单位1000元/件,个人5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资助单位500元/件,个人3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资助单位300元/件,个人200元/件。对在港澳台地区授权的专利按国内授权专利资助标准执行。
国外专利的资助标准:获得美国、欧盟和日本授权的国外专利资助:单位2000元/件,个人1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专利资助:单位1000元/件,个人500元/件。国外授权的同一专利按照就高原则,最多资助两个国家的申请。
依据:鱼台县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金乡县
发明专利授权后(包括专利权变更转移),每件资助2000元。有效发明专利年费的资助,自申请日计算第4-6年的年费,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100元/件,不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500元/件;第7-10年,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100元/件,不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800元/件;10年以上的,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200元/件,不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1500元/件。年授权发明专利3件以上的每家奖励6000元;三类专利授权8件以上的大户(授权8件新型或外观以上且至少含发明申请2件),每家奖励5000元。年终对知识产权工作综合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予以奖励资金1万元或2万元。
依据:关于调整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泗水县
对新授权的发明专利由县财政给予奖励,标准为1万元/件;同一年度内企业或个人各类专利申请总量、授权总量达到10件(至少含1件发明专利)以上的,县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奖励。
依据:关于做好人才科技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