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纳杰知识产权编辑整理,内容来源于各市、区政府的出台相关政策以及申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淄博市
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最高2000元;对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择优给予申请费、代理费资助,每件最高1万元。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个人每件每个国家资助1万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PCT专利申请,单位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4000元。
依据:淄博市市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高新区
国内发明专利:生产型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非生产型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
国外发明专利: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
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单位,且其专利在高新区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对当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依据:淄博高新区专利扶持及奖励管理办法
张店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财政补助;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财政补助。
依据: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淄川区
国内发明专利:对发明专利的申请人,每件发明专利资助2000元;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每件奖励10000元。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申请:按照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每件资助10000元;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每个国家奖励10000元(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奖励)。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落户于我区的国家已认定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重新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依据:淄川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博山区
对符合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从业人员不足300人、销售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条件的企业在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将获得省级10万元、市级1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于当年获得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区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同时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临淄区
授权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500元;授权外观设计专利奖励200元。
对经省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区财政给予10万元专项资助,对未按照省知识产权局要求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验收的企业,该项资助予以收回。
依据:临淄区专利发展资助和奖励办法
桓台县
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最高5000元;对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择优给予申请费、代理费资助,每件最高1万元。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每个国家资助1万元,个人每件每个国家资助5000元;对同一件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PCT专利申请,单位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2000元。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单位,给予5万元资助,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示范、优势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
依据:关于《桓台县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沂源县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在省、市财政分别给予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10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年度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每件奖励3000元。
依据:沂源县加强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
支持体系认证及品牌建设。对企业当年开展体系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和宣传推广所发生费用给予50%补助,每家企业申请多个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依据:关于对《沂源县关于加快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