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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撤诉第一场诉讼,威马专利侵权案仍未了断

   2020-02-17 一品知识产权4050
导读

在与吉利的专利侵权纠纷中,威马汽车取得了第一场诉讼的胜利。在2018年10月、2019年8月,吉利方面以不同主体起诉威马。近日,亿欧汽车获悉,原告成都高原汽车工业已经对2018年起诉的案件进行撤诉,并于2020年1月得到四川省高院的准许。2月12日,威马汽车相关人士于对亿欧汽车表示上述消息属实。同时,他表示:“威马在任何

在与吉利的专利侵权纠纷中,威马汽车取得了第一场诉讼的胜利。

在2018年10月、2019年8月,吉利方面以不同主体起诉威马。近日,亿欧汽车获悉,原告成都高原汽车工业已经对2018年起诉的案件进行撤诉,并于2020年1月得到四川省高院的准许。

2月12日,威马汽车相关人士于对亿欧汽车表示上述消息属实。同时,他表示:“威马在任何时候、任何领域,都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威马始终坚持正向研发、自主开发,并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

2020年1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威马中德汽车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向建明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称:

原告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威马中德汽车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向建明、钟幸原、寇芯晨、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391800元,减半收取695900元,由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是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级制造子公司,主要承担SUV车型吉利远景SUV(全球鹰GX7)的研发和生产制造。有消息称,吉利方面认为,威马EX5的部分设计抄袭了吉利远景SUV车型,但威马方面坚称全部为自主开发。已被吉利撤诉的上述诉讼,仅是吉利与威马专利诉讼的一部分。

目前,吉利与威马的专利诉讼案仍在博弈之中。有专家表示,关于本次诉讼的最大难点在于举证,预计案件的审理不会短时间结束,除非二者在庭外达成和解。(来源:亿欧网 作者:张宇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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