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企翼

扫一扫关注

国知局:授权公告日在3月3日后,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2020-02-13 一品知识产权2690
导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四九号公告,公告称: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四九号公告,公告称: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告

第三四九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电子申请的专利证书和通知书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国知局:授权公告日在3月3日后,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一、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二、自2020年2月10日起,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章”。

三、自2020年2月10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专利代办处以及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副本;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己发出且没有签章的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下载带有电子印章的通知书和决定。

四、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对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及决定电子文件进行校验,相关操作流程及校验指南参见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帮助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23日

附:公告全文

国知局:授权公告日在3月3日后,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来源:知识产权吧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帮企翼发布作品,作者: 帮企翼。来源标注为“帮企翼bangqiyi.com”的作品版权归帮企翼所有,经本站授权后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ngqiyi.com/news/show.php/itemid-3705/ 。来源标注为“***(非帮企翼)”的作品版权归来源网站/作者,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资讯,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bangqiyi@qq.com。
 

2010-2020 bangq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备案号:37021302000522

鲁ICP备19020323号-1公网安备37021302000522号

本平台由 帮企翼数字科技 建设运营。欢迎优秀服务商以及各地经销商加盟 QQ:812985655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