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时间1月15日,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的共同努力,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中美双方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美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间的经贸协定》。
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
目录如下:
第一章知识产权
A 一般义务 。
B商业秘密和机密商业信息 。
C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
D 专利第 1.12 条。
E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盗版和假冒。
F 地理标志。
H 恶意商标。
J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双边合作第 1.32 条。
K实施。
第二章 技术转让。
第三章 粮食和农产品贸易。
第四章 金融服务。
第五章 宏观经济政策与汇率问题和透明度。
第六章 扩大贸易。
第七章 双边评估和争议解决。
第八章最后条款。
从文字内容看,专利涉及药品保护部分的内容比较丰富,诸如延长保护期等等,感觉是在向美国看齐。
上述部分内容预计将会在今年新专利法的修改中有所体现,相关行政法规预计也会做出相应修改。
协定中商标部的分文字比较简单,只有一句话:
“为了加强商标保护,双方应确保充分有效地保护和执行商标权,尤其是防止恶意注册商标。”
实际上,我国去年开始已经通过对商标法第四条的修改,加强了对商标恶意抢注的打击。
另外,与我们生活更为相关的也在于关于电商平台的盗版和假冒,涉及的商标版权等问题。
可能不久之后相关内容会在行政法规中有所体现,甚至可能会直接影响现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的一些规则。
以下是知识产权部分的全文:
来源 | 中国政府网、IPRlea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