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企翼

扫一扫关注

历时五年,捷豹路虎胜诉外观专利之争,江铃陆风X7专利被判无效

   2020-01-10 一品知识产权3360
导读

历时五年,捷豹路虎和江铃控股持续五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告一段落。1月8日,AI财经社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决江铃控股旗下陆风E32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陆风E32即江铃控股于2014年推出的陆风X7,是陆风汽车首款中高端SUV车型。

历时五年,捷豹路虎和江铃控股持续五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告一段落。

1月8日,AI财经社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决江铃控股旗下陆风E32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历时五年,捷豹路虎胜诉外观专利之争,江铃陆风X7专利被判无效

陆风E32即江铃控股于2014年推出的陆风X7,是陆风汽车首款中高端SUV车型。上市后,陆风X7因其外观造型同路虎揽胜极光SUV车型相似而引起争议。

历时五年,捷豹路虎胜诉外观专利之争,江铃陆风X7专利被判无效

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江铃控股于2013年11月6日为陆风X7申请了名为“越野车(陆风E32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据了解,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4月23日,专利权人为江铃控股。

2014年7月,针对上述专利,路虎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2016年6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被诉决定,认为从整体上观察,陆风X7外观专利与揽胜极光的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明显区别,宣告陆风X7外观专利专利权全部无效。

历时五年,捷豹路虎胜诉外观专利之争,江铃陆风X7专利被判无效

针对这次决定,江铃控股后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结果,法院认为陆风X7多个细节组合足以对汽车整体外观产生显著影响,因此要求专利复审委撤销无效宣告。

专利复审委上诉后,2018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有误,上述专利与揽胜极光设计相比,二者之间的差异未达到“具有明显区别”的程度,因此撤销一审判决,宣告X7外观专利无效。

2019年12月16日,江铃控股的再审申请被最高法驳回,最高法认为,X7外观设计同揽胜极光并无明显区别;此外,揽胜极光的“悬浮式车顶设计”构成其独特设计特征。

至此,双方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告一段落,陆风X7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已成事实。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帮企翼发布作品,作者: 帮企翼。来源标注为“帮企翼bangqiyi.com”的作品版权归帮企翼所有,经本站授权后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ngqiyi.com/news/show.php/itemid-3235/ 。来源标注为“***(非帮企翼)”的作品版权归来源网站/作者,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资讯,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bangqiyi@qq.com。
 

2010-2020 bangq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备案号:37021302000522

鲁ICP备19020323号-1公网安备37021302000522号

本平台由 帮企翼数字科技 建设运营。欢迎优秀服务商以及各地经销商加盟 QQ:812985655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