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企翼

扫一扫关注

【各抒己见】关务角度谈出口申报对于EXW条款的误解

   2020-01-09 福步外贸论坛6250
导读

这个问题其实很多外贸公司都会犯,我基本上一个月也得解释上十多次。在这里开个帖子专门说下出口报关时为什么不适合申报EXW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也是这两年才开始的,当然,也可能是3年吧(有一线报关员记得的话可以说下是啥时候),因为以前的报关系统,出口是没有EXW的,工厂不管跟外商成交方式是EXW还是FOB,都按FOB去

这个问题其实很多外贸公司都会犯,我基本上一个月也得解释上十多次。在这里开个帖子专门说下出口报关时为什么不适合申报EXW的问题。


实际上这个问题也是这两年才开始的,当然,也可能是3年吧(有一线报关员记得的话可以说下是啥时候),因为以前的报关系统,出口是没有EXW的,工厂不管跟外商成交方式是EXW还是FOB,都按FOB去做。是后面某次更新之后才出现了这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当时也有海关出过说明,EXW条款是进口使用的,出口不适用。


因为在监管层面,实际上卖家你收了美金,然后用自己的抬头去出口,那么就不属于EXW,而是FOB。这里涉及一个监管主体的概念。


我们知道的是EXW这个监管条件,在官面的解释通俗的理解就是,出厂后概不负责。货物离开工厂之后,产生的责任就转嫁到买方身上了。而如果使用了卖方的抬头申报,对于监管部门来说,申报时候产生的责任,是找申报抬头(卖方)承担的。比如HS编码错了,牌子错了之类的问题,相关监管部门认的是出口的申报单位,而不是作为协定的责任主体的买方。


也就是说,实际上你跟买方谈的是EXW,但只要你收了美金,用你的抬头去申报。那么在官面上,监管部门实际上就不认可你作为EXW的存在,而是将其归纳为FOB。


当然,受限于部分官方的机构对于外贸术语的理解不足,实际上你出口用EXW条款申报,他们也不会管你。毕竟这笔交易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因此,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一点,虽然说在贸易中,你可以跟客户协定按照EXW区分费用及风险,甚至报关也能按照EXW去申报。但这实际上是不合规的行为,存在被税局卡的可能性。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帮企翼发布作品,作者: 帮企翼。来源标注为“帮企翼bangqiyi.com”的作品版权归帮企翼所有,经本站授权后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ngqiyi.com/news/show.php/itemid-3209/ 。来源标注为“***(非帮企翼)”的作品版权归来源网站/作者,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资讯,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bangqiyi@qq.com。
 

2010-2020 bangq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备案号:37021302000522

鲁ICP备19020323号-1公网安备37021302000522号

本平台由 帮企翼数字科技 建设运营。欢迎优秀服务商以及各地经销商加盟 QQ:812985655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