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知识产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9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哪些政策利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哪些成就?今天,小编带你去回顾2019年知识产权行业的重要政策与举措,去感受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路上的精彩时刻。
产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发布,其中提到,构建现代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并不断完善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产权激励作用。
首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名单公布
2019年1月,经评审,确定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等25所学校为首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确定北京市第四中学等53所学校为第四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试点学校试点期自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国知局机构调整!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商评委、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2019年2月,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增补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地方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丰富试点工作层次,扎实做好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10号)有关要求,经认真研究和专家评审,增补北京市、山东省青岛市为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地方。试点期限为期3年,自2019年2月至2022年1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单通知
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提升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规字〔2017〕6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开展了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经自主申报、初步筛选、专家初评、现场答辩、名单公示等环节,确定北京大学等首批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国家标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服务规范》发布!2019.10.1施行
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2019年第3号国家标准公告,其中一项标准号为GB/T 37286-2019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 服务规范》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4)归口,起草单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指引》全文发布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指引》。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案件,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当事人递交的诉讼材料,应当尽可能通过发送至知识产权法庭指定邮箱等方式提交电子版,必要时也可以按照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中办 国办发文:这些知识产权措施将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成果。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专利导航,助推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布局,推广知识产权辅导、预警、代理、托管等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印发《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
2019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印发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国知局:同意北京、江苏等地园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2019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关于同意北京市延庆区等城市(城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等县(市、区)、江苏省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国知局:《2019年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暨强国建设实施工作要点》
2019年5月,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暨强国建设实施工作要点》的通知。
支持1.5-2亿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10个城市名单公示
2019年5月,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中提到: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支持1.5—2亿元,2019年安排1—1.5亿元,剩余资金以后年度考核通过后拨付。通知显示:拟确定台州市、济南市、上海市徐汇区、无锡市、东莞市、石家庄市、天津市东丽区、重庆市江北区、大连市、泉州市等10个城市作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国知局发布2019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
2019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19)》 ,其中,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会将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新增投资额增长超50%,知识产权保险保障金额增长20%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增长力争不低于10%,超过1350亿元。
中共中央、国务院:要重点做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切实履行裁决职责,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19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全文)
2019年6月,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9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印发
2019年6月,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明确2019年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6大重点任务、106项具体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以知识产权管理为重点,将商标注册等涉企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
2019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通知。
银保监会、国知局、版权局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通知
2019年8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
国知局: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套利行为,规范贯标辅导咨询和培训服务
2019年9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套利行为 。
国知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
其中提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优化现行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为主的主干网络,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渠道作用。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知识产权方面,在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第十五条)中规定: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国务院:加强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权益保障机制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加强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健全赋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权益保障机制。
教育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科研成果转化
2019年11月,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建立健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发布制度和转化机制,激发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学校、企业转化和应用科研成果的积极性,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创新转化形式,推动教育科研成果及时有效转化。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深化权益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科研成果转化的奖励激励。
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制定电子商务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及纠纷调解等共性标准
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生产型服务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通知提到,在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构建完善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统筹制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标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境外注册,着力扩大知识产权对外许可
加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境外注册。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交流,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加强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品牌影响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知识产权相关事宜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提到,加强长三角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共同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违法行为联合惩治力度,协同开展执法监管等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全文发布,《意见》明确,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专利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重点检查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
2019年2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正式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在通知文中,总局编制《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抽查类别有专利代理监督检查、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以及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等;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为重点检查事项。
国知局公布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工作流程
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各地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工作,履行好新增的执业备案管理职责,按照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工作流程(附件)要求,自《条例》施行之日起,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依法做好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备案、变更执业备案、注销执业备案工作。
国知局发布《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全文
2019年4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全面加强专利代理监管工作,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
新《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9年5月1日施行
2019年5月1日,新《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施行。2015年4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0号发布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5号发布的《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公布
2019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7号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48号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和2008年9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9号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发改委发文:调整2019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部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
2019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规范部分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不动产登记费,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降低因私普通护照等出入境证照、部分商标注册及无线电频率占用收费标准。
2019最新专利代理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公布
2019年5月,国知局发布了《专利代理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其中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承担专利代理师资格认定、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
“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国知局重拳出击整治专利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专利代理“挂证”行为、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等行业乱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开展为期两年的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专利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调整专利收费减缴,个人6万,单位100万
其中个人申请: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其中单位申请: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专利代理行业行业自律工作方案》印发
6月20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发布了关于印发《专利代理行业行业自律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中将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主要内容和组织保障等做了梳理。
国知局:《专利申请集中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发布!
通知中提到:集中审查是指为了加强对专利申请组合整体技术的理解,提高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有效性,提升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申请人或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提出的请求,围绕同一项关键技术的专利申请组合集中进行审查的专利审查模式。
国知局:《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发布
2019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提到,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
十三部门:严厉打击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加强设计类评奖、大赛、展览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惩戒力度,严厉打击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行业竞争秩序。加强设计类评奖、大赛、展览的知识产权保护。顺应设计产业发展实际,探索新业态、新领域的外观设计保护,适当扩大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客体的范围。
国知局发布做好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总结(通知)
2019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总结的通知”。通知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视情况开展实地调研核查,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示范工作成效。
国知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
2019年12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工作。
商标
国务院: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置商标受理窗口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为新时代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
国知局发布“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网站”暂停服务通知
2019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发布”关于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网站暂停服务的通知”,内容显示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网站已暂停服务,相关内容将迁移至中国商标网。
国知局: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标志实施保护公告
2019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提交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等14件奥林匹克标志和“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会徽”等4件残奥会标志予以公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其中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修改条款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国知局发布「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时限查办涉驰名商标案件;二、有效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和使用;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驰名商标保护。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审议通过
2019年10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