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企翼

扫一扫关注

关于规范杭州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

   2019-12-11 纳杰知识产权3340
导读

关于规范杭州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专利〔2019〕13号)的

关于规范杭州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专利〔2019〕13号)的有关要求,为规范我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资助政策,解决“贯标认证与企业实际融合不够”和“贯标认证扶持政策导向不够精准”的问题,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质量运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政策扶持导向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区内创新主体的实际发展需求,出台并用好知识产权贯标扶持政策,继续调动企业主动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积极性,将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作为申报我市相关知识产权项目的重要条件之一,强化政策“杠杆”效应,切实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政策扶持范围


以“不超额奖励”为原则,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实际费用择优给予资助,资助总额不高于实际发生认证费用,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奖补范围。根据《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市管〔2019〕162号)的有关内容,现对注册地在杭州市的企业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予以财政资助的政策细化明确如下:


1.贯标企业在申请资助时,已拥有有效专利5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以下同)或者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者发明专利申请量2件以上。所涉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必须是该贯标企业。资助金额为贯标企业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最高不超过6万元;


2.为鼓励认证机构加入高标准认证规则自愿备案名录,对由名录内的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优先奖励。


三、开展政策规范工作


请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开展摸查,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及省局的通知要求,以“不超额奖励、不重复资助”为原则,抓紧建立或调整、规范知识产权贯标扶持政策,切实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帮企翼发布作品,作者: 帮企翼。来源标注为“帮企翼bangqiyi.com”的作品版权归帮企翼所有,经本站授权后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ngqiyi.com/news/show.php/itemid-1832/ 。来源标注为“***(非帮企翼)”的作品版权归来源网站/作者,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资讯,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bangqiyi@qq.com。
 

2010-2020 bangq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备案号:37021302000522

鲁ICP备19020323号-1公网安备37021302000522号

本平台由 帮企翼数字科技 建设运营。欢迎优秀服务商以及各地经销商加盟 QQ:812985655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