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7号)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2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制定经费保障政策措施
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协商,密切关注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生活成本等的影响,及时研究制定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措施,支持学校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疫情防控。
二、统筹安排教育经费预算
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上级教育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学校的支持力度,提升学校防控能力,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补助部分)、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由地方财政、教育部门及学校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学校疫情防控需要,安排用于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出。省级财政部门在分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相关教育转移支付时,要向疫情防控重点市县倾斜。
三、加快财政教育资金拨付使用
各地财政部门要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学校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并会同教育部门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要按照《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要求,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提高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
四、指导学校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方案,研判资金需求,细化经费保障措施,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学校自有资金和社会捐赠等各渠道资金,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政策跟踪和分析研判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跟踪有关财政经费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分析研判延期开学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工作的影响,及时制定预案。
经费保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教育部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 高瑛泽 010-68551959;教育部财务司 王俊 010-66097557
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2月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20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境内外资银行: 根据《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004年第9号令),现就境内外资银行(以下称“外资银行”)2020年度(2020年4月—2021年3月)中长期外债规模申报工
0评论2020-02-24698
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
2月3日,滨州市发布了《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包括了加大财税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和优化提升服务四方面措施。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大财税支持1.提供基金支持。在运作好现有金融稳定资金的同时,市财政再筹措资金3000万元,设
0评论2020-02-24637
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科技司,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水平不断
0评论2020-02-24611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已进入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关键期,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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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十条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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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2月4日下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科技创新、优化提升服务六个方面,梳理出台17条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每条都是中小微企业所急需,政策含金量高,扶持支持力度大,旨在帮助中小微企业共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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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经营 稳发展 济南高新区14类补贴助力小微企业共克时艰
疫情期间,为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就业创业人员开展一系列补助政策,推行不见面审批,助力小微企业共克时艰:1、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2000元。咨询电话:887857032、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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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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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春节过后农民工返城高峰将至,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做好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十分紧迫。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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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总工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既是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有效方式。为坚决贯彻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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