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各中央企业高度重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全力指导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妥善应对,取得较好效果。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攻坚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0日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工作要求,请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指导本辖区或本系统内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防对外承包工程领域外派人员疫情输出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进一步做好对外投资合作外派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商合电【2020】69号)要求,在肺炎疫情解除前,原则上尽量减少境内外人员轮替,能暂缓外派就暂缓外派。因工作原因确需外派的,应选择受疫情影响较低的地区人员,严格把关,做好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和追踪观察,杜绝侥幸心理,确保健康派出。要加强人员出境前关于疫情防控的教育培训,不搞线下集中培训,尽可能通过线上培训实现教培效果。派出人员抵达驻在国后要按照我驻当地使(领)馆要求采取必要的观察措施。
二、妥善应对部分国家出台的入境管制措施
近日,受疫情影响,一些国家对入境人员采取了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申报等入境检疫措施。还有部分国家采取了入境管制措施,如禁止近日内有中国旅行记录人员入境,暂停签证、停飞与中国往来航班、中国公民入境后需实行一段时间隔离等。企业要全面了解派出人员目的地及中转国家和地区的入境限制、检疫和隔离要求,合理安排出行和工作计划,避免造成机场滞留等问题和其它损失。国家移民管理局定期更新发布近期有关国家入境管制措施提醒(网址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index.html),请及时关注。
三、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现场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境外项目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和危机应对管理方案,启动公共卫生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外派人员,特别是外派劳务人员的卫生教育和管控,做好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重要生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做好通风、消毒、卫生防疫和人员防护等工作,储备必要的生产、生活和医疗防护物资。视情对项目现场、营地进行封闭式管理。
四、继续做好境外人员健康排查报告工作
组织做好境外企业或机构、项目外派人员新冠肺炎及疑似病例日报工作,坚持“零报告”制度。出现疫情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并在驻外使(领)馆、当地医疗机构指导下妥善应对处置。
五、全面评估并妥善应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履约风险
企业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形势变化,坚持底线思维,全面梳理疫情持续可能带来的施工人员不足、施工物资短缺、工期延误以及东道国社会舆情等影响在建项目执行或已签合同履约的情况,充分评估项目面临的潜在风险,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要充分利用法律和国际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风险损失。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就疫情对业务发展的影响和产生的损失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请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定有力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毫不懈怠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继续发展。
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合作司宋晓,电话010-65197437
商务部办公厅
2020年2月12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20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境内外资银行: 根据《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004年第9号令),现就境内外资银行(以下称“外资银行”)2020年度(2020年4月—2021年3月)中长期外债规模申报工
0评论2020-02-24698
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
2月3日,滨州市发布了《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包括了加大财税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和优化提升服务四方面措施。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大财税支持1.提供基金支持。在运作好现有金融稳定资金的同时,市财政再筹措资金3000万元,设
0评论2020-02-24637
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科技司,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水平不断
0评论2020-02-24611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已进入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关键期,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
0评论2020-02-24707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十条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
0评论2020-02-24648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2月4日下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科技创新、优化提升服务六个方面,梳理出台17条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每条都是中小微企业所急需,政策含金量高,扶持支持力度大,旨在帮助中小微企业共克
0评论2020-02-24942
保经营 稳发展 济南高新区14类补贴助力小微企业共克时艰
疫情期间,为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就业创业人员开展一系列补助政策,推行不见面审批,助力小微企业共克时艰:1、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2000元。咨询电话:887857032、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
0评论2020-02-24634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
0评论2020-02-24700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春节过后农民工返城高峰将至,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做好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十分紧迫。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
0评论2020-02-24751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总工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既是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有效方式。为坚决贯彻党中央、
0评论2020-02-2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