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AI学苑首页 频道列表

【来点知识】知识产权素养教育系列——专利篇

2019-12-06 10:563650

专利基础知识------基本概念






“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





专利权:发明创造的合法所有人依法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是国家主管机关依法授予申请人(或发明人)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实质上有三层含义:从法律角度,专利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其发明享有的独占权,即专利权;从技术角度,专利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简称专利技术;从文献角度,专利主要指专利说明书。

专利制度的作用: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创新;传播技术信息,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和推广;促进科学进步和经济发展;构建良好的竞争秩序,激励创新;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和先进技术。




中国专利制度发展历程


在中国近现代,虽然清政府、国民党政府都曾经颁布过保护专利的法律,但是都未在中国真正实施过。新中国成立后直至1984年《专利法》颁布前,虽也曾颁布过保护专利的条例,但是同样也未真正起到保护专利权的作用。

1984年3月12日通过,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1992年9月第一次修改,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2000年8月第二次修改,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8年12月第三次修改,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4年9月启动第四次修改工作。

我国专利法的修改基本上是沿着扩大专利权客体范围、增加专利权人权利、去除计划经济色彩、简化专利申请程序、加强专利保护、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利益等方向进行的。




专利主体介绍


1) 发明人、设计人

概念: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除了发明之外,还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叙述简便,我们将发明人和设计人统称为发明人。

发明人是指对已经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可以是单独的一个人,也可以是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两个以上的人。

应具备的条件: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发明人是实际直接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人、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

2) 专利申请人

概念:专利申请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权对发明创造或者设计提出专利申请的人。一般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包括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共同完成发明创造或者设计的人、职务发明中的单位、完成发明创造的外国人以及继受取得申请权的人等。通常,申请人与发明人是同一人,但有时不是。

3) 专利权人

概念:专利权人是指对于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的专利享有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人。

专利权与发明人、申请人是三个不同概念。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申请人是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人;专利权人是获得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的人。这三类主体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例如,发明人自己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行政部门的批准,那么这三类主体就是同一人;如果是职务发明或者发明人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由单位或者专利申请权受让人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那么,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是同一人,而发明人是另一人;如果职务发明的单位或者受让人提出专利申请以后,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那么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就是三个人。




专利的基本特性


专有性:指专利权为专利权人所有,其他人不经许可不能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使用其专利技术或生产、销售其专利产品。

地域性:指专利权只在它所依法产生的那个地域内才有效,也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

时间性: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不是永远有效,法律规定了他们的有效期。




专利的主要类型


发明专利(Patent):指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指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等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组合的革新设计。

外观设计(Design):指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或他们的组合作出的即富于美感又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植物专利(Plant Patent) (美国)

再公告专利(Reissued Patent)(美国)

其中中国专利的主要类型是发明专利(Patent)、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外观设计(Design)。




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但具有时间限制。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

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发明取得专利权的条件


新颖型:指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域范围,现有技术所未包括的发明,亦即发明是前所未有的或未被公知公用的。

创造性:又称先进性、非显而易见性。指发明比同一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先进,具有创造性,不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

实用性:又称工业再现性,指一项发明要取得专利,必须能够用于实际生产,并产生积极的效果。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为何都推荐我注册第35类商标!是不是忽悠人?
随着国家社会法律的普及,越来越多人在创业前都会先进行商标注册。但是好多人会不知道注册哪个类别,会选择咨询代理机构。一般代理机构会根据申请人的行业去选择相关类别,除此之外还会建议申请人注册第35类商标。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都推荐注册第35类商标,是不是为了多赚我的钱?其实不然,推荐申请人申请第35类商标注册

0评论2021-10-22446

今天,知产顾问又“骗你”把商标申请版权了吗?
经常会有知产顾问非常无奈的说:客户商标申请过后建议他再办理版权做个交叉保护,这样往往会收到客户的质疑:是不是又想拉着我给他冲业绩?真替这些知产顾问感到委屈。商标和版权的区别:1、商标和版权的受理机构不同:商标是通过商标局进行申请。版权是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申请的。2、商标、版权保护的对象不同:

0评论2021-10-22534

关于商标撤三,这几点一定要清楚
什么是商标撤三?根据《商标法》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国家商标局在收到撤销

0评论2021-10-22406

有营业执照了,为什么还要注册商标?
到粉丝在之前的文章《从抢注说商标注册》底部留言说有客户疑问:“有了营业执照为什么还要注册商标”?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这个问题。商标就是我们说的“牌子”,是消费者对商品基于了解和熟记的基础,消费者认可了你的产品,记住了你的牌子,就产生了商标的价值。世界闻名的“可口可乐”商标就是品牌价值非常高的典型代

0评论2021-10-22407

驳回商标遇上引证商标 申请人已被注销、吊销,能否构成商标注册障碍呢?
商标的在先权利人注销后,是否还构成类似服务上在后申请的近似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引证商标的权利人注销、吊销。所谓引证商标,就是驳回您的商标时用来证明他人已在先申请和注册了的与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些商标能否为我所用呢?一字之差,千壤之别。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因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

0评论2021-10-22403

商标为什么不能保证百分之百通过,怎样做可以有效提高通过率呢?
随着商标申请量的逐年递增,可通过的商标名字日益稀缺,下图是客户辛苦想出来的名字一个个被我无情扼杀后的无奈感慨,面对客户下面的认可,我仍然喜不出来,因为我知道,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明明根据审核规则不可以注册或有风险的, “放心,肯定可以过” 我说不出来,可是对于无数申请人,这正是他们所期待的。工作中也

0评论2021-10-22491

商标异议答辩的重要性
虽然商标被异议概率不高但如果遭遇异议时建议积极进行答辩异议仅仅是有异议而已所以遇到被别人异议,无需担心准备正确完善的证据链专业的代理机构给你提交就可以了当有人异议你的商标,估计这是广大申请人头疼的难题,申请的商标经过半年多的审核,终于进入初审公告,然而公告期却遭受他人异议,面临权利流失的风险。要解决

0评论2021-10-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