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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凝聚知识产权全球共识 共建开放创新世界经济

2019-11-28 10:553130

专家解读|马一德

经济全球化是历史潮流,推动全球知识产权规则融合、加强保护协调同样应顺应历史潮流。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在实现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我们应该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而不是搞知识封锁,制造甚至扩大科技鸿沟。”改革开放四十余年发展至今,全球化已经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交织、影响、融合成为统一的整体,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繁荣也需要中国。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伟大机遇,更是需要全球各国共创、共赢、共享。


开放包容是全球经济发展大势。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全球价值链、供应链深入发展,全球早已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合作关系,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遗世而独立,科学进步、经济发展都需要国际间广泛地合作,“分布式”创新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常态。过去四十余年,我国逐渐从生产型经济体向创新型经济体转型,尤其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不断为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2018年,我国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为2.19%,超过欧盟28个国家的平均水平。《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国家创新能力排名升至全球第14位,成为唯一位列前20位的中等收入经济体。量子通信、高速铁路、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移动支付等一系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国产生,让世界惊叹。我国正在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并为世界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同时,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4亿中等收入群体,具备深厚的消费潜力,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升级,我国对高技术制造和高技术服务业进口、投资需求将更加旺盛,从而促进创新。顺应全球化潮流,中国正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致力于加强与各国的创新合作,努力打破制约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流动的壁垒,实现更大力度、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当下,我国应以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夯实对外开放之根基。以改革开放为起点,我国正式开启了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进程,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立法经验,构建起了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立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需求,我国先后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构建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重组国家知识产权局,构建了集中、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跨越发展之路,至今已转型成为全球知识产权大国,成为全球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强度在国际上都已经居于较高水平,这彰显了我国始终以尊重他人知识创造成果作为对外交往之前提,也彰显了我国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方位、高层次全球创新合作的力度和决心。


多年发展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制建设始终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和合作,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科技变革、全球产业分工带来的挑战。但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升级变迁的十字路口,全球价值链正处于变动调整期,第四次科技革命为全人类的共同繁荣带来了新的机遇。


面对新一轮挑战,我国正一如既往地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支持在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下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构建知识产权规则。“一带一路”倡议为解决新一轮全球治理危机提出了框架方案,其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也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提供了指引。作为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参与者、维护者,我国也正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实现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国际创新合作,破除贸易保护、单边主义、知识封锁的壁垒,推动全球创新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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