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10月9日电(宋翠)为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9月20日,山东省大数据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山东省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廉凯在会上对《行动方案》进行解读。
“结合我省实际,《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奖补政策措施。”廉凯介绍说,针对各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的不同,《行动方案》提出,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与所在地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推动企业引培、基建配套、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资本支持等多要素协同发展,分批、分类、分级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园区发展。
务求实效,突出特色。《行动方案》把产业规模和配套支撑作为园区(试点)遴选的核心条件,重点关注和考量园区对新动能的培育以及对区域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的贡献。针对各园区发展基础和发展优势的不同,紧密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方向,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
廉凯表示,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具体目标,《行动方案》提出,到2021年行动结束后,全省完成20个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和10个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目标,引导山东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向规范化、前沿化、特色化、集群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重点任务是,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以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重点,2019年到2021年,面向各市、县(市、区)分批、分类、分级推动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工作,通过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创新能力、落地重大项目、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六项重点任务,集中打造山东省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
根据《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行动方案》提出,对符合要求、辐射带动性较强的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期奖补最高500万元,对具备一定资源等优势、辐射带动性潜力较大的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期奖补最高100万元。确定的成长型园区通过培育满足示范园区标准,经申报、评估后,奖补标准按示范园区执行。
据悉,试点建设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凡具备创建基本条件,并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业务紧密相关的园区均可申请。山东省大数据局将通过组织综合评估,确定省级示范和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名单。通过遴选的园区(试点)建设期为三年,由省大数据局统筹安排阶段性检查工作,其中遴选后的第二年进行中期考核,第三年进行终期验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20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境内外资银行: 根据《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004年第9号令),现就境内外资银行(以下称“外资银行”)2020年度(2020年4月—2021年3月)中长期外债规模申报工
0评论2020-02-24698
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
2月3日,滨州市发布了《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包括了加大财税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和优化提升服务四方面措施。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大财税支持1.提供基金支持。在运作好现有金融稳定资金的同时,市财政再筹措资金3000万元,设
0评论2020-02-24637
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科技司,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水平不断
0评论2020-02-24611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已进入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关键期,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
0评论2020-02-24707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十条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
0评论2020-02-24648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2月4日下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科技创新、优化提升服务六个方面,梳理出台17条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每条都是中小微企业所急需,政策含金量高,扶持支持力度大,旨在帮助中小微企业共克
0评论2020-02-24942
保经营 稳发展 济南高新区14类补贴助力小微企业共克时艰
疫情期间,为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就业创业人员开展一系列补助政策,推行不见面审批,助力小微企业共克时艰:1、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2000元。咨询电话:887857032、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
0评论2020-02-24634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
0评论2020-02-24700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春节过后农民工返城高峰将至,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做好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十分紧迫。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
0评论2020-02-24751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总工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既是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有效方式。为坚决贯彻党中央、
0评论2020-02-24617